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教育訓練 安全把關 ◎文/台南記者陳美秀 市面上化粧品琳琅滿目,如果發現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要如何處理呢?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辦,臺北市藥師公會承辦,在臺南市藥師公會舉辦114年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教育訓練。 臺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鄭朝仁指出,化妝品發現不良品就要通報,一起杜絕化粧品不良品,這次說明會吸引藥師、民眾參加。 臺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王明媛擔任講師,簡介化粧品法規、不良事件通報法規、不良事件類別和樣態,目前化粧品共有14類,比較特別是牙粉屬於化粧品,但口腔芳香劑卻為食品,並禁止使用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等九項禁用成分。 課中並教導到食藥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(http://qms.fda.gov.tw./)操作通報,或紙本郵寄(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5號7樓),E-mail:25215027@tpa.org.tw,諮詢專線(02)25215027,初步透過藥師審查化粧品不良事件是否為不正常合理使用引起,需注意不同種產品要分別通報。 ↑114年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教育訓練。